教辅材料征订和使用是学校教学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做好教材教辅管理工作,我校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广出发〔2015〕45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选用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20〕24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政策“明白纸”〉的通知》(鲁基教函〔2024〕56号)的有关要求,结合省定教辅目录《山东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目录》及市级推荐结果《济宁市2024年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选用目录》《曲阜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违规征订教辅材料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曲教函【2024】18号),坚持“自愿购买、一科一辅”原则(小学 1-2 年级不使用教辅材料,各普通中小学校可从《济宁市2024年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选用目录》中每个学科每个类别(同步练习类、学习辅助类、复习指导类)各选用1本),切实加强对征订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程序,加强监督,确保征订工作符合政策和规范有序。学校严格按照制度要求,组织全体教师签署《严禁违规征订教辅教材承诺书》,坚决不允许推荐学校选用目录之外的教辅资料,做到明底线、守规矩;对于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不按规定代购、从代购教辅材料中收取回扣的部门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学校认真落实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管理“三公开、两承诺、一监督”制度。
“三公开”:即通过门户网站等多种途径公开省级评议通过的教辅材料目录、市级推荐结果及学校教辅材料选用结果,学校在网站、公示栏等公示代购的教材、教辅版本、数量和价格等信息;
“两承诺”:即学校校长和所有任课教师承诺不在学校选用目录之外推荐教辅材料,不通过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不推销教辅材料,不引导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
“一监督”:即发挥纪委监督的作用,强化工作监督,对于违规行为,如强制购买、不按规定代购、收取回扣等,将严肃追责问责。
学校教材教辅监督举报电话:0537-3517812 0537-3517855